【导读】华图宁德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宁德人事人才网发布:2015年宁德市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1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宁德公务员考试招考】
,宁德政企招考公告、招聘消息,请关注宁德华图微信公众号(ndhuatu)。欢迎咨询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农信社、遴选、选调生…【笔试】/【面试】培训课程,咨询电话0593-2837612
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①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④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 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无效的 法律后果: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17、行政立法的程序与原则
根据国务院《行 政法制定程序 暂行条 件》 规定及近年来的立法实践,行政立法的程序包括:① 规划;②起草;③征求意 见;④审查; ⑤通过与 签署; ⑥发 布与备案。
行政立法的原则:①依法立法 原则;“依法”中的 法指宪 法和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 例和单行条例。②立法民主原则;③加强管理 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据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2)依据立法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3)依据立法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
18、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 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①税收征收; ②建设资金征收;③资源费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
(2)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分类:①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②以 许可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③以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条件的许可;④以是否附加履行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⑤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许可和附期限许可;⑥以许可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3)行 政确认
行政确认的形式:①确定;②认可;③证明;④登记;⑤批准;⑥鉴证;⑦行政鉴定。
(4)行政监督
(5)行政 处罚
2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管理的分类主要有:
(1)级别管辖: 基层、中级、高级、高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转移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 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编辑:ling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