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精神,现将周宁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3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6日至1995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指2013年4月26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市大专以上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3年上半年周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至5月3日。
2、报名地点:周宁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股,联系电话:5624031。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2张,填写周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07〕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低保户考生免收报考费)。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三、时间安排
2013年4月8日:在宁德人事人才
周宁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4月19日~5月3日: 现场报名。
5月8日~10日:考生领取准考证。
5月11日:下午14:00~16:00笔试。
5月16日~26日:在周宁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向各用人单位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5月27日~5月31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上报面试方案(专业技能)。
6月1日~6月20日:组织面试,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确定拟聘人选。
7月10日前:将拟聘用人选在周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后行文审批。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四部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公共题面试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部分岗位不实行面试。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参加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6、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周宁县公务员局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