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2年上半年古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复函》(宁人函〔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2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笔试、面试入闱后一周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至1994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古田县常住户口(指2012年4月1日前已具有古田县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县大专以上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本县生源在县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宁德市、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具体详见2012年上半年古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201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地点:古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三、时间安排
2012年3月12日:在翠屏湖在线网站(www.cph.com.cn)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3月26日~3月29日:报考人员报名。
2012年4月11日~12日:考生领取准考证。地点:古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12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
2012年4月21日:在翠屏湖在线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向各用人单位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2012年4月23 日-27日: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012年5月2 日- 5月10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上报面试方案。
2012年5月11日-6月30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上报拟聘人选。
2012年 7月20日前:将拟聘用人选在翠屏湖在线网站上公示。公务员(人事)局行文审批(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8月15日前)。
2012年9月30日前: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用人单位面试形式详见2012年上半年古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参加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综合知识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4月11日-14日向县人事局调配股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古田县人事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