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督促与教育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6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高度,认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在总结以往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好今年的考核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考核工作质量。通过搞好年度考核工作,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科学细化年度考核内容
要进一步充实考核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要素及其标准,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人员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机关工作人员不服从所在单位安排参加各类培训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继续教育实施周期本年度期满但未完成规定学时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根据省人事厅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部署,《现代科学技术干部读本》是专业技术人员本周期内公共必修课之一,应学习对象无故不参加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积极探索完善年度考核办法
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使被考核人的下级、同级、部门领导都能以适当形式参加测评,增强考核的客观性与公正性。要根据实际工作的接触面合理确定测评范围,对直接面向群众的机关工作人员,应采取不同方式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对从事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的人员,可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测评;对业务性质相对独立的部门工作人员,可在部门内部进行测评。
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要素指标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探索分类量化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要素和量化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考核指标体系要体现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对工作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要坚持年度考核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各有侧重,互相补充。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是全年政治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绩效考评是年度考核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是年度考核“绩”的主要体现,年度考核要以绩效考评为重要依据。
要不断健全考核制度,坚持考核标准,合理确定考核等次,严格掌握优秀等次比例。凡本年度被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单位)、文明单位或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的机关,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15%掌握,但应填写《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呈报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再确定本单位可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其他按12%、10%比例确定优秀等次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的总人数,直接确定本单位可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比例,按照《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应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内;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并进行的,应按机关的优秀等次比例执行。不同层次人员的优秀等次指标不要相互挤占,以体现考核的公平合理性。为增加考核的透明度,实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公示制度,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年度考核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年度考核新方法,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试行科级干部“联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强监督指导,把考核工作作为检查、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廉洁奉公的重要手段,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并及时兑现考核结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部署、检查与督促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市直各单位应于2006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统计工作,拟定年度考核具体工作方案,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并于2006年12月30日前上报年度考核结果,办理核准手续。核准时请随带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证、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可登陆福建省宁德市人事人才网,在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相应表格。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应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本地年度考核结果及工作总结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